非本村人买宅基地房,遇征收该怎么争取拆迁补偿
在城市化不断推进的今天,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征收补偿问题日益走进大众视野,成为城乡发展中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补偿权益的界定如同迷雾中的航标,指引着权益争取的方向,却也时常引发诸多争议。那么,非本村人买宅基地房,遇征收该怎么争取拆迁补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在河南商丘某村落边缘,吴女士的商铺已在此矗立三十余年。1993年,刚过三十岁的她用全部积蓄买下这间临街商铺,从此在此扎根经营。三十多年来,她每天天不亮就起身开门,货架上的油盐酱醋、针头线脑等商品始终码放整齐。寒来暑往间,她见证着村里的土路变成水泥路,自己的商铺也逐渐成为村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024年深秋,吴女士的商铺恰好被纳入征收范围。起初,她还盘算着拿到拆迁补偿后,在附近重新选址开店。然而没过多久,征收方工作人员的话让她的希望彻底破灭。“你不是本村村民,这宅基地上的房子不能给你补偿。”工作人员语气冰冷且坚决,还多次将她经营的商铺定性为“违法建筑”。
此后,吴女士多次找到征收方沟通理论,却一次次被拒之门外。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买卖行为可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但需要明确的是,即便买卖行为被认定无效,也不意味着购买人完全无法获得拆迁补偿。《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因此,征收方直接以“非本村村民”为由拒绝给予任何补偿,并简单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做法不合法,吴女士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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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