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征地补偿律师-种植葡萄的土地被征收时拆迁补偿是多少
征收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客观事实合理制定。那么,当种植葡萄的土地被征收时,拆迁补偿该如何合理请求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湖南怀化的臧爷爷在本村有片土地用来种植葡萄,以此作为晚年经济收入来源,且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2022年,臧爷爷所承包的土地因修建飞机场被占用,有关征收部门按照地上附着物一亩582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因补偿标准过低,臧爷爷一直未与有关征收部门协商成功。之后,有关征收部门更是对臧爷爷提交的安置补偿申请不予理睬。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本案中,臧爷爷是案涉地块的合法承包人,根据臧爷爷在此种植经营的事实和承包地享有权属证明来看,补偿标准过低严重侵犯了臧爷爷的合法权益。有关征收部门作出的补偿标准与客观事实不符,臧爷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有关征收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对其提出的安置补偿申请调查核实并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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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