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土地被封心血全废,冠领律师帮七旬老人打赢官司获知相关信息
2011年的春天,秦丽涵(化名)在铁岭市某村的土地上,种下了第一棵杨树苗。她刚退休不久,与儿子用全部积蓄承包了55.8亩土地,和六户村民签订了经营权流转协议。
“妈,这片地以后就是咱家的‘绿色银行’!”儿子乐于让母亲退休后适度忙碌,找到人生价值,笑着对她说。秦丽涵也笑着点头,仿佛已看见成片的绿荫在风中摇曳。
然而,2022年3月的一场变故,让一切化为泡影。
当地防洪工程启动,秦丽涵的土地被划入生态封育区。一夜之间,禁止耕作的告示牌立在地头,她精心养护了十一年的苗木因无法打药,被虫蛀得千疮百孔;原本种玉米弥补损失的15亩地,也在两年荒废中杂草丛生。“这哪是封育区,简直是‘封杀区’……”秦丽涵蹲在枯黄的玉米秆旁,心疼得手不住颤抖。
母亲着急,儿子更着急。他听说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这方面胜诉案例很多,于是委托到冠领律所。律所指派张新凤律师代理秦丽涵展开维权。
第一次见面,秦丽涵局促地捏着衣角:“律师,我一个退休工人,能告赢政府吗?”冠领律师握住她的手安慰道:“您依法申请信息公开,他们不答复就是违法。法律面前,没有‘小人物’。”
在律师指导下,2023年1月,秦丽涵将八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塞进EMS信封,寄往当地有关部门。二十个工作日过去,杳无音信。冠领律师遂收集证据,代理她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有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
庭上,有关部门辩称,秦丽涵申请的信息涉及省级水利工程,他们无权公开。
冠领律师反驳,根据物流信息来看,有关部门内部办公室已经签收申请邮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乡政府有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办公室签收邮件后不转交,是内部失职,不能成为逃避义务的理由。“有关部门于1月19日收到申请,至今超期未答复,已构成行政不作为。”
审判长翻阅案卷时,秦丽涵紧攥着儿子的手。直到法院当庭宣判“有关部门行政行为违法”的这句话落下,她才发觉自己的手心早就湿透了。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秦丽涵收到一叠盖着红章的文件,耐心查看各项信息。不远处,她的儿子正带着工人清理枯树根。“妈,开春咱改种耐涝的柳树啊!”儿子直起腰冲这边大喊,秦丽涵笑着答应,又给律师打去电话寒暄:“未来荒地变青山,您可一定要来踏青啊。”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