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河南新乡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案获补偿金340万元
2024年9月,冠领律师代理的一起河南新乡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案结案。当事人江杰(化名)因房屋拆迁安置未能与有关部门达成一致的问题得到解决,双方在二审中就将补偿金额提高至340万元,以及撤诉等事宜达成协议,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早些年,江杰在村里租赁了一套房屋,用于自住和小商品售卖。2023年7月,有关部门下发了一则公告,表示该村部分区域将因大学城片区改造计划被纳入征收范围。根据公告附件中标示的征地范围,江杰发现自己租赁的房屋正在其中。
公告公示不久,江杰便收到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与上门征求意见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产生了第一次对话。但第一次谈判双方就不欢而散,原因是江杰认为有关部门出具的征迁补偿标准过低,完全无法涵盖房屋的实际价值以及他的损失,有关部门则认为江杰要求的补偿金额过高。
后续江杰又与工作人员多次进行商谈,但双方各执一词、不肯让步,以至于谈判一度陷入僵局。无奈之下,江杰只得向上级机关寻求帮助。但另江杰意想不到的是,上级机关同样不认可他的意见,事情依旧没有得到解决。
就在江杰陷入困境之际,有关部门在补偿未定的前提下,于2023年9月直接“突袭”强拆了他的房屋。事发突然,江杰来不及搬迁腾退,屋内财产、货物几乎全损,经济损失巨大。为了讨要一个合理的说法,江杰思考决定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因此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研判案情后,委派经验丰富的张宁宁律师代理此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立即着手调查取证。整理了现场强拆的视频、图片等资料后,冠领律师还在江杰的配合下对其房屋做了基本估值,并将估值与有关部门出具的补偿标准做对照,进一步确认了有关部门补偿标准的不合理性。随后,冠领律师迅速撰写诉状代理江杰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
开庭后,有关部门辩称,江杰的房屋没有合法审批手续,存在违建的可能性,而有关部门有权对非法建筑予以清除且不予补偿。针对这一说法,冠领律师表示,江杰租赁的房屋乃是当地村委会在集体土地上修建,全部手续均由村委会经手,不仅修建过程合法,江杰租赁该房屋的过程也合理合法。退一步讲,即便江杰未能提供建房审批手续,也不能成为有关部门违法强拆的理由。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不仅违背了先补偿后拆迁的征迁原则,更是存在无通知、无催告的程序违法情况,导致江杰的申辩救济权、财产权均受到严重侵害。因此,有关部门这一行为显然违反了我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理应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2024年3月21日,法院经审理,认可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有关部门强拆江杰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但审理结果出来后,有关部门表示不服,当庭提起上诉,冠领律师继续代理江杰应诉。二审法院于2024年3月26日立案后,依法开庭审理。
二审过程中,冠领律师先是重申了一审中的事实和观点,随后将有关部门下发的征收公告以及补偿决定等文件中的不合理情况一一列明,并与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对比,直接明了地表现了有关部门的违法之处。有关部门见失去了诉讼优势,最终决定主动找到江杰进行协商。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江杰在协商过程中态度坚定,一再声明观点,要求有关部门根据他的实际损失确定补偿金额。经过多轮谈判,有关部门同意将补偿金额提高至340万余元,双方就此签署了征收补偿协议。随后,有关部门撤回上诉,江杰也按照协商约定申请撤回本案一审起诉。
2024年9月25日,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可了双方协议的法律效力,裁定准许有关部门撤诉,一审判决视为撤销。
这场一波三折的拆迁补偿风波终于平息,江杰对这个结果十分满意,对冠领律师的帮助一再道谢。
撰稿人:张宏领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