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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拆除纠纷律师-养殖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怎么办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2-01 15:45:51 字体: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我国最主要的行政处罚文件,它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约束性,是法院强制执行的最主要依据。在拆迁过程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当事人该如何解决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违建拆除纠纷律师-养殖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怎么办

  房屋征收时,收到处罚决定书意味着有关部门在经过调查、取证后将被征收人的房屋认定为了违法建筑所做出的处罚。袁先生2003年所建设、经营的养殖场遇到征收时,有关部门对袁先生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养殖场进行强制拆除。袁先生清楚的知道若《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撤销,将会影响上千平方米建筑物的赔偿,以及其他行政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关乎于自身利益,于是袁先生果断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的辅助下收集证据,提起诉讼。庭审中,袁先生的代理律师提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关部门强制拆除程序违法;其次有关部门在取证结果一出就作出了违建认定的结论,并未进行听证,而是直接下达了决定书,行政程序明显违法。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作出判决:撤销有关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也为袁先生的利益守护提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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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杨丽凯

  审稿人:董鑫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