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说法:土地使用权快到期,企业拆迁补偿就理应减少吗
男子的商业地产辉煌一时,可土地使用权到期遇上拆迁,征收方态度强硬。商业价值在期限面前是否一文不值?那么,土地使用权快到期,拆迁补偿就理应减少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在山西忻州,田先生的商业地产反射出城市的繁华景象。大楼外部,各种广告牌闪烁着五彩的光芒。田先生站在窗前,俯瞰着下面,心中满是成就感。然而,这份平静很快被打破。他收到通知,公司所经营土地的使用权即将到期,而此时,征收方将这块地列为城市发展的重要部分,即将进行拆迁。田先生心中一惊,他深知这意味着巨大的变数。
他的脑海中迅速闪过这些年在这片土地上的投入与心血,从最初的土地竞标,到建筑设计与施工,再到招商运营,每个环节都倾注了无数的精力与资金。他想:“土地使用权虽快到期,但这商业地产的价值仍不可小觑,绝不能被轻易忽视。”
当田先生与征收方会面时,矛盾立刻显现出来。田先生坚定地提出:“这片商业地产处于城市核心地段,一直有着极高的商业价值,即使土地使用权即将到期,在拆迁补偿上也应该按照其实际的商业价值来计算,这才公平合理。”
征收方的工作人员却不紧不慢地回应:“您的土地使用权马上就到期了,按照规定,公司的补偿肯定要相应减少,不能按照完整的商业价值来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补偿应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等。对于土地部分,即使使用权临近到期,仍应考虑土地剩余价值、地上建筑物价值等来综合确定补偿,不能单纯因使用权到期就降低补偿标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者权益的完全丧失。土地使用权到期对补偿有一定影响,但不能成为大幅减少田先生补偿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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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