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丢失后,在征收时是否就不能获得拆迁补偿了
老人欣逢征收,惊觉房本不见。此证之失,会否让拆迁补偿幻灭。那么,不动产权证丢失后,在征收时是否就不能获得拆迁补偿了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庄大爷生活在安徽阜阳某村,他在这房子里一住就是60多年。当得知自家房子被纳入拆迁征收范围时,他欣喜万分。然而,就在他满心欢喜地整理相关资料时,却惊恐地发现自家的房本不见了。庄大爷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他慌乱地在屋里翻箱倒柜,额头冒出了豆大的汗珠,嘴里不停地念叨着:“这可怎么办,房本没了,会不会不给我补偿啊?”
望着眼前的房子,脑海里思绪万千。他想起了当初盖这房子时的艰辛,一砖一瓦都是自己亲手挑选,每一滴汗水都倾注在了这片土地上。他深知这房子对自己和家人意味着什么,不仅仅是一个居住的地方,更是几十年生活的见证和情感的寄托。可如今,房本的丢失像一块大石头沉甸甸地压在他的心头。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庄大爷的房子被纳入拆迁征收范围,其宅基地及房屋属于征收对象。虽房本丢失,但只要能证明房屋的合法性,就应按照该条规定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包括房屋本身的补偿、宅基地的补偿以及可能产生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补偿,庄大爷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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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