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说法:合法被征房屋被强制拆除,拆迁补偿该如何争取
那座曾经温馨的老宅,如今只剩荒芜。望着残垣断壁,耿先生呆若木鸡。那么,合法被征房屋被强制拆除,拆迁补偿该如何争取?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耿先生住在广东河源某村落,他家屋子的旁边是条清澈的小河,河边垂柳依依,细长的柳枝随风轻舞,似是在与河水低语呢喃。耿先生为人憨厚朴实、眷恋故土的人。他在这座老宅里出生、成长,这里承载着他所有的回忆。
2024年2月,村里传来消息,因城中村改造项目,耿先生的房屋及宅基地被纳入征收范围。耿先生心中虽有不舍,但也明白城市发展的需要。2024年5月的一天,耿先生像往常一样外出归来。当他走到村口时,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得目瞪口呆。只见自家老宅方向浓烟滚滚,他的心猛地一沉,不顾一切地朝着老宅跑去。
当他赶到时,只看到征收方的工作人员正在忙碌地操作着大型机械,老宅已经在机器的轰鸣声中摇摇欲坠。“你们在干什么?为什么要拆我的房子?”耿先生声嘶力竭地喊道。他的眼睛里充满愤怒和惊恐,脸色涨得通红,额头上青筋暴起。那些人却对他的呼喊置若罔闻,继续着手中的工作。很快,这座房子沦为废墟。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耿先生的房屋是合法建筑,并非违法建筑。征收部门在实施强制拆除行为时,未履行公告等法定程序,未给予耿先生任何通知,也未等待可能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限经过,严重违反了行政强制法中关于合法强制拆除的程序要求。这种行为剥夺了耿先生的知情权、申辩权。耿先生可依据此条文在行政诉讼中主张对方强拆行为违法,并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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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