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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巷小楼被征,拆迁补偿评估未被送达该怎么办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1-24 09:15:59 字体: [ ]

  夫妻俩望着自家那爬满岁月痕迹的房子,心中五味杂陈。他们积极配合征收,却在不经意间发现,自己似乎被蒙在鼓里。那么,老巷小楼被征,拆迁补偿评估未被送达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老巷小楼被征,拆迁补偿评估未被送达该怎么办

  在湖北黄石的老街道上,林立着许多承载着岁月痕迹的房屋。老葛夫妇的家,便是其中一栋古朴的二层小楼。推开家门,院子里一棵老槐树郁郁葱葱,洒下一片清凉的绿荫。

  2023年10月,当地有关部门发布征收决定及公告,他们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当老两口得知这个消息后,心中百感交集。老葛深深地吸了一口烟,缓缓说道:“既然要征收,肯定会有合理的安排,咱现在就走一步看一步了,”话虽如此,但他的心里也同样没底。

  不久,大伙抽签确定了房屋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老葛夫妇本以为一切都会按照正规的流程稳步推进,但评估机构的这份报告,老葛夫妇从始至终没有收到。2024年3月,有关部门向老葛送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补偿方案远低于老葛的预期。老葛愤怒地拍着桌子,表示“我们连评估结果都不知道,这补偿决定是怎么做出的?”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老葛夫妇四处奔走,想要弄清楚事情的真相。他们多次前往有关部门询问,可得到的答复却总是含糊其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有关部门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前,未向老葛夫妇送达房屋评估结果,这使得他们无法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进而影响了他们对补偿决定的知情权和救济权。老葛夫妇可以征收补偿决定程序违法为由,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补偿决定,并责令重新作出合法合理的补偿决定。必要时,可采取行政诉讼等手段,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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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