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所说法:百万拆迁补偿悬而未决该怎么办
签署《征地拆迁补偿协议》时,他以为一切尘埃落定,可谁能想到,征收部门竟在支付220万元后拒绝付清余款。那么,百万拆迁补偿悬而未决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胡先生来自江苏徐州,他所在的公司,自1999年初取得仓储地块的使用权。为修建宽敞的仓库,他们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精力。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这片仓储用地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每天,货车来来往往,一片繁忙的景象。
2023年2月,这块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在经过多次协商后,胡先生与征收方最终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约定征收部门向公司补偿430万元。那一刻,胡先生觉得一切都还在掌控之中,公司也能顺利地度过这个转型期。可是,让胡先生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征收部门仅仅支付了220万元后,就再也不肯付清余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在本案中,公司与征收部门已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征收部门未按约定支付剩余补偿款,明显违反了此条规定,胡先生有权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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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