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规章 当前位置: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官网> 拆迁法规> 地方规章

济南天桥区拟征收成大社区土地用于工程建设,每公顷最高补偿307.5万元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12-27 11:38:07 字体: [ ]

  根据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成大社区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北园街道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成大社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政策速递】济南天桥区拟征收成大社区土地用于工程建设,每公顷最高补偿307.5万元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至地块3拟用于济南市大明湖排水分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用途为河道、防护绿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成大社区土地,位于小清河南路以南、工商河以北。东至成大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工商河;西至成大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工商河、中国济南化纤总公司;南至工商河;北至政府储备用地、工商河、纱厂西街。总面积1.3689公顷,其中:农用地0.1072公顷(林地0.1072公顷);建设用地1.0942公顷(商服用地0.5021公顷、住宅用地0.338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00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2531公顷);未利用地0.1675公顷(河流水面0.1675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3〕144号文公布的济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Ⅰ级区片,补偿标准为307.5万元/公顷;其中: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246.0万元/公顷。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2000号)的规定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按照《济南市天桥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拆除补偿实施意见》执行。本方案不包括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补偿安置的内容。

  四、安置意见

  经与成大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成大社区居民委员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二)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2万元/亩标准由天桥区财政部门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41.0670万元。由北园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成大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报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天桥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街道成大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办事处、居委会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向天桥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济南市天桥区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征地小课堂:

  土地使用期限未满,可以被征收吗?

  可以。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可见,不同的用途下,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不一样。因为我国的土地归属于国家和集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243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所以即使土地使用期限未满,土地仍可以被征收,但需要向被征收人支付相应的补偿。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征地公告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5层、6层、15层、13层1309-1312、13A层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5层、6层、15层、13层1309-1312、13A层

电话:400-8787-666

乘坐地铁2、4号线宣武门G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