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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锦旗故事】房屋被征安置补偿未兑现,冠领律师施策有方助委托人重获希望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7-03 09:52:05 字体: [ ]

  2022年,湖南某县为启动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工程,发布了《征收土地公告》,这本该是带动地方发展、惠及民生的好事,却意外地卷起了张贵福(化名)夫妇生活中的波涛。原来,张贵福夫妇的土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但随之而来的,不是期待中的安置与补偿,而是难以言表的困扰与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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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贵福夫妇站在自家田埂上,望着远处施工机械的轰鸣,心中满是苦涩。他们说,相关部门的承诺像风中的稻草,看似近在咫尺,实则遥不可及。征地后安置与补偿的缺席,让他们的生计几近枯竭。更让他们无法接受的是,县里在没有履行法定程序、缺乏充足依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地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书》。

  不愿沉默,不甘屈服。2022年12月12日,张贵福夫妇鼓起勇气,向本地自治州人民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的申请。然而,春天并未如愿到来,2023年4月9日,他们收到的复议决定书不仅超出了法定期限,内容更是让他们心寒,模糊的事实认定如同再次在他们心上划开了一道新的伤口。

  通过行政途径解决问题的希望落空了,张贵福夫妇随后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研判接受了委托,指派了经验丰富的杨芳娟律师代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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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复杂的行政复议程序和法律规定,冠领律师精准定位了争议的焦点,即县级部门征收补偿决定中存在的遗漏问题,以及州级部门复议决定的合法性。于是,冠领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立即起草相关材料,代理张贵福夫妇向法院起诉。

  一审中,律师首先深入分析了县里未对原告的房屋进行完全补偿这一实体瑕疵。律师指出,张贵福夫妇承包使用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及自家居住的房屋部分均在征收土地红线范围内,根据该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依法应当对原告使用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和居住房屋一并进行征收补偿,但县单位仅对土地和地上附着物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未对房屋进行征收补偿,属于遗漏征收补偿项目,明显不当。

  此外,州人民政府系复议机关,在作出复议决定时对该部分事实未查清,从而导致适用法律错误。其作出的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不责令县单位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复议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撤销。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州级单位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并责令州级单位限期对张贵福夫妇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然而,两级部门对一审判决并不服,向上级法院提起了上诉。冠领律师遂继续代理张贵福夫妇出庭应诉,并在二审过程中重申了先前的立场与观点,强调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以维持。

  最终,在冠领律师努力下,二审法院判如所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案件取得阶段性胜利。得知自己有了争取合理补偿的机会,张贵福夫妇悬着的心终于得以安稳落地。感念冠领律师的倾心付出,张贵福夫妇特送一面锦旗以表感谢。(除冠领律师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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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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