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湖北宜昌500平商铺安置补偿职责案胜诉
湖北宜昌近500平方米商铺遇征收未获补偿,六旬老太维权长达8年始终未有实质性进展。2024年3月,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湖北宜昌刘玉娥起诉征收部门不履行安置补偿职责案迎来初步胜利,法院判决征收部门限期对刘玉娥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刘玉娥系湖北宜昌某区居民,今年61岁,在当地拥有一处商铺。该商铺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建筑面积近500平方米。2016年初,刘玉娥的商铺因公路项目建设被列入征收范围。随着征收公告的发布,刘玉娥的商铺完成初步测量,征收部门向其送达了估价报告。刘玉娥看后发现,房屋评估面积与实际建筑面积有所出入,便暂未签订补偿协议。
过后,征收部门玩起消失,一连数天不再露面。刘玉娥认为,征收部门准是想让其自乱阵脚,逼她签字。于是,刘玉娥并未理会。谁知,征收部门见状,竟将刘玉娥的商铺强制拆除。刘玉娥气不过,多番上征收部门讨要说法要求补偿,但始终未有所获。
时间流逝,刘玉娥的维权之路已走了8年,她的年纪也越来越大。刘玉娥自觉力不从心,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经过多方咨询,刘玉娥最终选择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帮其维权,律所指派熊雪冬、白秋凡两位律师代理此案。
深入了解案情后,冠领律师迅速启动办案程序,协助刘玉娥向征收部门寄送《行政补偿申请书》。然而,答复期限已届满,征收部门仍未就该申请书做出答复。基于此,冠领律师搜集相关证据,代刘玉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征收部门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开庭当日,冠领律师依法指出:
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征收部门对刘玉娥负有安置补偿的法定职责。征收公告已发布8年,征收部门却始终未予履行,其行政不作为,严重侵害了刘玉娥合法权益。
其次,刘玉娥于2023年8月向征收部门邮寄《行政补偿申请书》,征收部门在接收后到立案前置之不理,且不能证明其非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及时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公民向行政机关申请履行保护其合法财产权益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综上,望法院予以支持。
经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征收部门限期对刘玉娥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刘玉娥的维权困局得以化解。后续,冠领律师将不遗余力为刘玉娥争取合理安置补偿。
(文中人物除代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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