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官网> 冠领新闻> 行业新闻

自建房拆迁补偿被作为遗产错误处理后还能要回来吗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9-26 09:27:28 字体: [ ]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家庭成员之间对权属和继承问题认识不清,补偿款有时会被当作遗产错误分配。等到事后发现处理不当,真正有权利的人往往疑惑:拆迁补偿已经分了,是否还能要回来?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自建房拆迁补偿被作为遗产错误处理后还能要回来吗

  刘女士的父亲生前拥有一处自建房,登记在父亲个人名下。2024年年底,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拆迁补偿方案已经公示,但补偿协议尚未签订。2025年初,父亲突然去世。征收办在发放补偿时,默认将所有补偿款作为遗产处理,并由刘女士和两位兄弟姐妹平均分割。几个月后,刘女士才了解到,根据相关法规,父亲去世前尚未签订补偿协议,意味着拆迁权益并未完全确定,应由全体合法继承人共同协商确定处理方式,而不是直接作为遗产平均分割。刘女士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追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明确规定,补偿义务人应当向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支付补偿。如果被征收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相关权利。但要注意区分时间节点:若补偿协议已在被征收人生前签订,则应得的补偿款属于其遗产,由继承人分割;若协议尚未签订,补偿权利则属于全体继承人共同享有,而不是“当然遗产”。将尚未确定的权益错误处理为遗产分割,必然导致部分继承人合法权利受损。

  在实践中,当事人若发现补偿被错误处理,应当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包括房屋产权证明、补偿决定书、拆迁协议及继承公证书等,并向征收部门或法院提出异议。根据《民法典》关于继承、不当得利的规定,当事人有权主张撤销错误处分,追回属于自己的权益份额。法院通常会结合补偿协议签订的时间节点和被征收人去世的时间,来判断补偿款的性质和归属。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冠领说法:自建房拆迁补偿被作为遗产错误处理后还能要回来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李姗珊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