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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说法:征收部门进行拆迁补偿需要满足哪些原则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9-30 09:19:18 字体: [ ]

  当征收拆迁来临,如何确保自家补偿公平合理?征收部门的行为是否有据可依?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通过解析法律规定的拆迁补偿核心原则,助您明明白白维权,安安心心签约。

冠领律师说法:征收部门进行拆迁补偿需要满足哪些原则

  2018年,为修建城市公园,老陈所在片区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部门给出的补偿方案是每平米4000元,但这个价格远低于周边同类商品房每平米8000元的市场价。老陈一家无法用补偿款在同地段买到类似的房子,生活水平面临下降的风险。更让老陈气愤的是,工作人员态度强硬,声称“这是统一标准,不容商量”,并暗示如果再不签约,将可能采取“措施”。一时间,老陈一家陷入了焦虑和无助。

  那么,法律对拆迁补偿到底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征收补偿设定了一系列必须遵守的硬性原则,它们是保障被征收人利益的“尚方宝剑”。

  一是决策自主原则,被征收人有权自主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其选择某种方式。二是价值保障原则,补偿金额的底线是: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机构必须独立、客观、公正。三是生活保障原则,征收补偿要确保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特别是对于困难家庭和小面积住宅,要设置最低补偿标准,确保其能买得起或换得到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房子。四是程序正当原则,这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黄金法则。必须是拆迁补偿款足额到位或者安置房和周转用房明确落实之后,被征收人才需要搬迁。绝对禁止“先拆后补”。五是禁止逼迁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暴力、威胁或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非法方式逼迫搬迁。

  拆迁补偿不是“施舍”,而是法律赋予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部门也绝非“随心所欲”,其行为必须严格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掌握这几大原则,便于看清迷雾,守住属于自己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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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