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平厂房遇棚改,拆迁补偿评估价过低如何维权
翟先生在安徽宣城某街道拥有一处大型厂区,建筑面积达五千余平方米,近年来一直用于生产经营。因当地棚户区改造项目,该厂区被纳入征收范围。然而,翟先生认为征收方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补偿价值过低。这种情况下,翟先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翟先生的厂区位于宣城市一条繁华街道旁,由前后两部分组成:前排是两层的商住办公小楼,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后排是宽敞的厂房和仓储用房,建筑面积超过4000平方米,整体为砖混结构,局部采用钢结构,坚固耐用。这里不仅是翟先生多年经营的心血,也见证了地方产业的变迁。
最近,当地相关部门发布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明确因棚户区改造需要,征收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翟先生的厂区赫然在列。本着配合城市建设发展的初衷,翟先生积极参与了前期数据登记、调查评估等环节。然而,当他正式收到评估报告时,心却沉到了谷底——建筑面积总计5000余平方米的房产,评估价值竟只有2600万元。
翟先生感到难以接受,他认为该评估价值显著低于同类地段、类似用途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甚至无法覆盖其重置成本和企业搬迁费用。更让他困惑的是,评估过程中是否充分考虑了他这处厂房的区位优势、实际用途以及建筑结构特点?如此低的拆迁补偿,令他陷入深深的忧虑之中。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若翟先生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存在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复核评估申请。若对复核结果仍存异议,则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若对补偿决定不服,翟先生还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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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许少清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