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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近高速有隐患遭拒补,补偿诉求如何突破推诿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9-30 09:21:33 字体: [ ]

  山东潍坊的张先生看着紧邻高速高架桥的房屋,又气又急——房屋距高架仅15至20米,建设时遇塔吊坠物风险,通车后受噪音侵扰,可主管部门却拒绝足额补偿。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2025年8月复议机关撤销主管部门的拒补答复,责令其重新处理补偿申请。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房屋近高速有隐患遭拒补,补偿诉求如何突破推诿

  2021年,张先生购置同村一套紧邻高速高架桥的房屋,因建设阶段的塔吊坠物风险和通车后的长期噪音,房屋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他向主管部门申请补偿,但对方仅同意补偿地上附属物,方案未获认可。2024年5月,张先生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维权。

  律师介入后,代张先生再次提交补偿申请,却收到主管部门的书面拒补答复,称其不接受补偿标准故不予支付。律师随即代理张先生提起行政复议,发现关键证据:主管部门曾以“房屋紧邻高架、隐患突出”为由,向上级申请将其纳入征迁范围,且请示获同意,明确适用“只补不征”政策。

  复议中,针对主管部门“无补偿职责”的辩解,律师反驳:该请示及同意回复已构成生效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主管部门不得“朝令夕改”;以“不接受标准”拒绝启动补偿程序,实质是规避法定职责,答复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2025年8月,复议机关采纳意见,撤销拒补答复,责令主管部门重新处理。

  “他们自己都请示同意补偿了,凭什么又反悔?还好律师找到了证据。”张先生说道。此案表明,行政部门已明确的补偿政策不得随意变更,《行政复议法》保障公民对“朝令夕改”行政行为的救济权。当遭遇此类推诿时,委托专业律师核查行政程序证据,可有效突破补偿维权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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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稿人:马佳斌